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1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02 | 发布日期:2016-12-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下半年,登封市以精准扶贫为抓手,抢抓机遇,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把每一项工程作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来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国土、财政、审计、水利、农业、规划、督查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做好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督查调度、业务指导及项目验收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特别是在项目动工前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将项目区面积、工程概况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并做到了征求群众意见率100%、项目测绘到户率100%、打卡发放率100%,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
三是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以实现“三个集中”为重点,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科学修订了镇村规划。通过对高产农田土地整理,使“瘦田”变“肥田”,“低产田”变“高产田”;集中整理“荒、废、闲”项目,重点是挖掘土地的整治潜力。打造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示范区,增加农业产出的效益。
四是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管理。积极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项目实施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通过各项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规避风险,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