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复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我县原有三普不可移动文物890处,因区域划分现有325处。为确保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加大保护工作力度,我单位于2016年9月底制定文物安全巡视计划,10月开启文物安全巡视工作,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与我单位通力配合,克服交通、天气等客观因素,行驶路程近三千公里,途径12个乡镇,历时2个月的“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大检查”活动于2016年11月30日圆满完结。
根据此次安全巡视结果统计,确认我县文物保护单位消失的文物点为84处,消失比例占总数的25.85%,其中近现代代表性建筑24处,消失比例占总数的7.39%;古遗址22处,消失比例占总数的6.77%;古墓葬10处,消失比例占总数的3.07%;民居28处,消失比例占总数的8.62%。
通过此次文物安全巡视,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一次“大摸底”,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数据。
(撰稿: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