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143/2016-0006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郑粮〔2016〕177号成文日期:2016-12-07发布日期:2016-12-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中储粮郑州直属库,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郑安委〔2016〕21号)文件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现将《郑州市粮食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7日

                                                     郑州市粮食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安全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隐患务尽;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啸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安全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重点检查:粮食仓库、外租仓、及外租门店、幼儿园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消防隐患及各单位重点防范部位、环节和岗位。

(一)粮食储存场所

重点检查:1.消防水源和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水源,消火栓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配备灭火器材、火灾报警和避雷设施;2.消防车通道,是否按照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3.用电管理,是否存在架空线路下堆放粮垛、库房不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违规使用除照明以外电器、电气线路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是否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作业机械及配电箱周围是否有可燃物;4.超量存储,是否存在超量存储现象,是否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5.安全间距,粮库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粮库内各茓囤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禁火禁烟措施,场院是否设立醒目的防火和禁烟标志,人员进库前是否收缴火柴、火机及香烟等,机动车辆进入库区是否安装防火罩,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和灭火措施;7.熏蒸作业安全,是否严格按照《熏蒸作业单》及《粮食储藏技术规范》作业,是否落实防止药剂自燃的措施;8.日常管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二)外租仓、及外租门店

 重点检查:1、各单位所属办公、厂、库区,商场、门店(含出租门面房)、家属院、宾馆、幼儿园、生产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情况,配电房、电器、电路(电线)设备及用电、用气、防火防盗情况;2、对外租门店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以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3、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储罐、熏蒸剂等)安全状况和有关特殊工种、企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与落实及事故隐患登记备案整改所涉及消防安全其他方面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4日)。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及时动员部署,加强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31日)。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重点开展排查,重点对消防设施配备、仓储作业、在建工程以及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造册。

(三)验收阶段(2017年1月)。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2月至3月)。 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查缺补漏,切实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为今后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6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系电话:66262936  

邮箱:zzslsjx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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