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索引号:416211637/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09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支持农民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郑州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

    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3、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二、补贴对象、机具范围及标准

    1、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省、市农机管理部门安排,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包含10大类25个小类62个品目机具。全县选择粮油生产关键环节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青饲料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和玉米收获机等机具品目。

    3、补贴标准。农机购置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三、全额购机及其结算程序

    (1)购机申请。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向乡农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鼓励先购机后申请。县农机部门汇总申请表,视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留存两份。

    (2)购机核实。申请补贴对象携带机具、购机发票、身份证及村委证明到农机部门指定地点核实、并留存影相资料。核实未通过和没有经过核实的不予补贴。

    (3)资金结算。县农机部门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及时认真审核补贴对象提供的资料及机具。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财政部门会同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提供的银行账号上。

    四、监督管理

    1、农机部门对补贴对象详细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社会监督。

    2、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县农机主管部门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购置机具使用管理和检查。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库,实行专人管理。

    3、在本年12月底前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报表等补贴电子档案资料报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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