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6-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2016年第36号(总第73号) | 成文日期:2016-12-14 | 发布日期:2016-12-14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告)
2016年第36号(总第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自2016年11月2至2016年12月1日,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中水二期管线(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 (一标段、二标段)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水二期管线(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建设项目是同步配套郑州市三环快速化工程建设的,避免了重复拆迁、破路、毁绿等等浪费。是郑州市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城市再生水资源,促进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改善郑州市水资源短缺状况的生态保护工程。基本出发点为城市景观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工业和城市杂用水积极利用再生水、农业用水充分利用再生水,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构筑科学合理的市域生态支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水二期管线(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DN800-DN1200主干管39.15公里,预留支管DN200-DN500约10.996公里。
中水二期管线(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 (一标段、二标段)工程送审金额25588689.07元,审定金额24262021.68元,审减金额1326667.3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可研及初设等审批手续;工程施工履行了招投标程序。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工程造价不实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造价不实
审减工程造价1326667.39元,审减率5.18%。审减原因主要是工程量计算有误、计价规则适用错误等。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应加强工程建设结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提高掌控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能力,充分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五、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已承诺,将认真按照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