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合村并点社区入住并拆迁群众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8053693X/2016-002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郑发〔2016〕24号
  • 成文日期:2016-12-20
  • 发布日期:2016-12-20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合村并点社区入住并拆迁群众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郑庵镇合村并点社区入住并拆迁群众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郑庵镇合村并点社区入住并拆迁群众帮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合村并点社区群众的帮扶力度,妥善解决入住社区老弱病残等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社区拆迁群众的基本生活,统筹推进全域城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合村并点社区入住并拆迁群众实施五年帮扶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合村并点福山和春晖社区入住并拆迁的70周岁以上老人、贫困户、残疾人、学生等人员,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帮扶,每个家庭只帮扶1人。因310国道建设,已完成旧房拆迁未在社区建房的户,均可享受此帮扶政策。

    二、帮扶时间

    2017年1月开始实施,2021年12月完成。

    三、帮扶资金

    帮扶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生活补贴,帮扶资金纳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帮扶对象每人建立存折帐号,由镇财政所按季度发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或停止享受帮扶政策

    (一)死亡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交纳社会抚养费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到县及以上越级上访、非访、无理闹访行为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且受司法机关处理的。

    (六)本户家庭成员中有无正当理由起诉政府行为的。

    五、审批程序

    合村并点行政村两委负责统计本村帮扶人员信息,镇社区安置办公室负责复核确定,并报镇党政班子会研究,会议研究批准的帮扶对象名单分别在所属的村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确实无异议后,经班子会研究审批,并建立合村并点社区入住拆迁群众帮扶档案。

    六、帮扶资金的管理

    合村并点入住拆迁群众帮扶资金由镇纪委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七、帮扶对象的管理

    对合村并点入住拆迁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镇党委政府每季度对享受帮扶对象集中审核一次,对于新增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按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死亡的以镇民政所开据的火化证明时间的次月停止;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由镇社区安置办提出初审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备案,并终止享受帮扶补贴。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的,可重新享受合村并点入住拆迁帮扶补贴。

    八、工作要求

    (一)合村并点涉及村要高度重视群众帮扶工作,结合帮扶范围,认真做好人员统计,确保不漏人不漏户,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社区拆迁群众享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

    (二)要加大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镇社区安置办、计生办、信访办、违建办、派出所、法制办等部门要认真把关,不能享受帮扶政策的家庭,要坚决予以剔除,切实转变民风。

    (四)根据每年镇财力情况,帮扶资金可逐步提高。

        

    附件:郑庵镇合村并点社区入住并拆迁群众帮扶资金发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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