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2 | 发布日期:2016-1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2016-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入围单位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入围单位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45)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范围:2016-2017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区域内学校、住宅、商业等建筑类项目及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类项目,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附节能专篇,节能专篇是指测算过程及节能措施)编制工作。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入围单位签订的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性条文,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专业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等且具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2.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业绩各贰份;
2.6在郑州市设有专业服务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2.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3 日至2016年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报名。
3.2报名须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④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⑤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⑥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⑧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合同及批复各贰份;⑩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固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非自有房产的需提供租赁合同);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业绩批复可为复印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6年 12月 30 日至2017年 1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领取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2获取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开标厅(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焦女士
电 话:0371-56567714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街与郑港七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0108570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
2016年 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