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县范围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
各辖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通知精神立即传达各相关建筑施工单位,各建筑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更要组织开展好自查本企业建筑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确保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二)各辖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从事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专项督查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专项检查督查组,对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督查组由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带队,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督查采取听取各辖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抽查乡镇(街道)和企业,重点抽查这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中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三、检查要求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目前是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建设的高峰期,安全监管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各企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制定专门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彻底、细致,切实起到警示、督促、排查的重要作用,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
2、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地检查每一个建筑施工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要突出重点,深入到重点工程、真正做到查出问题。各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在2017年1月10日前将建筑行业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娟 电话:62126288
邮箱:zmxajj@163.com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