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索 引 号:770893060/2016-00067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预警,预防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8发布日期:2016-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基本原则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快速反应、协同作战,依靠科技、加强管理的原则。

四、烟花爆竹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区不设置常年烟花爆竹销售点、不批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仅在春节期间设置部分临时销售网点(鉴于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的复杂性,一马路、德化街、解放路、铭功路办事处辖区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及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各公安分局、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市政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二七消防大队、交巡警三大队及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全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应急救援演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抢救。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协调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的物资和装备;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救援的指示。

2、区安监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工作。编制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开展辖区群众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援装备、器材、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对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封锁,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区消防大队

负责制定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火灾扑灭,控制爆炸和有毒物泄露。负责事故后的洗消现场工作。

5、交巡警三大队

负责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伤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区环保局

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监测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有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工作。

8、区市政局

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公用设施设备保障预案。及时与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公用设施的等问题;根据需要及时调用有关机械设备。

9、区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0、区委宣传部

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与新闻界合作控制舆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客观报道、发布信息等。

11、应急救援专家组

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做好调查研究和技术支撑。

六、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及时、准确下达指令,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单位必须将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并将事故抢险救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续报。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保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和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应急救援程序

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单位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施救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区政府办、请示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给予支援。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救援组迅速到位,按照分工立即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一) 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工

作,尽快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二七消防大队、区环保局及专家组成,二七消防大队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为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抢救力量由区卫生局制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护人员组成。该组由区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伤员搜救及事故后对现场的洗消工作。该组由二七消防大队、区环保局组成。火灾、爆炸类事故由二七消防大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和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和周围物资转移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三大队、乡、镇、办事处有关人员组成,区公安分局负责。

(五)物资供应组: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救物资。该组由区民政局负责。

(六)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制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区环保局负责。

(七)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救援提出方案,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监局和应急救援专家组组成,区安监局负责。

九、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二七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内容和措施。

(四)本预案是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后,区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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