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至第三棚户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8发布日期:2016-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至第三棚户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至第三棚户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至第三棚户区施工总承包项目。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其中第一棚户区建筑面积约177万平方米,第二棚户区建筑面积约169万平方米,第三棚户区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

标段划分:每个棚户区分为两个标段,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第一棚户区1、2、3号地,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第一棚户区4、5、6号地,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

第三标段:第二棚户区1、2、3、4号地,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

第四标段:第二棚户区5、6、7、8号地,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   

第五标段:第三棚户区1、2、3号地,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

第六标段:第三棚户区4、5、6号地,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

1.3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各地块内的住宅及其配套工程,幼儿园及招标人单独发包工程除外)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如三通一平等配合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07]72号规定的特级资质标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一年缴纳证明)。

2.5 参与投标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或业务发生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且两个标段不可在同一棚户区内,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三.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及地址:2016年12月29日至 2017年01月0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法定假日除外),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报名。

3.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1: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注2: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如报名单位家数过多,将进行资格预审。

四.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信息

4.1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巴工

联系电话:0371-56567742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先生、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7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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