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7-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3 | 发布日期:2017-0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针对冬季大气环境容易受气象条件的变化影响而造成稀释扩散能力弱、质量变差的状况,中牟县环保局依托网格,进一步强化对燃煤锅炉的整治举措。一是对全县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有环保、质检手续的燃煤锅炉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二是要求有手续的燃煤锅炉业主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启动;三是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在具备条件情况下改用清洁能源;四是环境监察部门严查擅自建设燃煤锅炉、拆改不彻底、拆改后恢复使用燃煤等违法行为;五是网格员对无手续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进行进一步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