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3122524/2018-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3 | 发布日期:2017-0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办公室、法制科、办事大厅、局属各执法中队:
为加强我局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范能力,保障执法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磊
副组长:刘恒军、张红阳、范卫民、李腾举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恒军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我局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3.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对各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掌握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及时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
2.全面掌握各单位消防工作动态、困难和问题,定期分析各单位消防工作形势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的建筑物、临时建筑、构筑物开展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3.针对涉及全局性的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协调实施。
4.其他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的建筑物、临时建筑、构筑物和广告牌、灯箱等责令整改,不能整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限期进行拆除,不按规定自行拆除的,组织人员依法拆除。
2.对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要消防公共部位的违法构筑物进行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和集中清理。
3.受理相关部门转办的在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信访件、案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消防安全工作与制止“两违”、市容整治、渣土、广告管理等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好辖区和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平安稳定。
2.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特别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严格督查,确保实效。执法督察与信访科、直属一大队要按工作职责,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和开展消防宣传的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