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6 | 发布日期:2018-03-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3-07 | 废止日期 |
郑东新区龙湖二号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二号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6]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二号消防站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北一路与龙源十二街交叉口西南侧;
2.3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2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2.4平方米;
2.4 勘察服务期限:该项目勘察相关工作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按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或审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质: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消防站类的勘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上述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28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与众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6861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4250
邮 箱:hnzbj5@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
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