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
拟验收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 | 荥阳市崔庙镇2009-01矿区水泥用砂岩矿项目
| 荥阳市崔庙镇翟沟村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荥阳市崔庙镇翟沟村,矿区面积为0.0243km2,开采深度为259~208m标高。开采方式为露天山坡开采(开采工艺中无爆破作业,全部采用挖掘机开采),设计生产能力为20万t/a,服务年限4.8年,开采顺序:在平面上由西向东,由北向南;在垂向上自上(台阶)往下(台阶)推进。2013年我局以郑环然[2013]3号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工程于2016年3月投入试运行。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我处于2016年11月24日组成验收现场检查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
| 1、废水:采区及表土临时堆场下游设置有排水沟及雨水收集池,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防尘绿化洒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绿化降尘,不外排。粪便由场地内设置的旱厕收集后用于农民施肥。 2、环境空气:露天开采过程中的铲装、破碎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集中散步在开采区内。开采扬尘主要由挖掘机铲装矿石产生,主要为无组织排放。配备洒水车一辆定时洒水。表土堆场采取了植物措施进行了生态恢复,并配备洒水车一辆定时洒水。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定时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在通过村庄时应谨慎慢行,减少车辆颠簸,矿石抛洒。 3、噪声:选取了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安装消声器。工业场地北边界噪声满足昼夜间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寨沟村及新星幼儿园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剥离表土全部暂存表土临时堆场,作为后期生态恢复用土。生活垃圾经2个收集桶收集后,运至荥阳市崔庙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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