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务局、区农委,郑东新区水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水务部门:
2015年10月,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水美乡村”的通知》(豫水政资函〔2015〕130号),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积极开展第二批河南省“水美乡村”申报工作。经实地检查、初步筛选、复核和公示,我市新郑市观音寺镇潠水村成功被命名为第二批河南省“水美乡村”。
现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命名第二批河南省“水美乡村”的通知》(豫水政资〔2016〕125号)转发给你们,望新郑市认真做好“水美乡村”创建后续有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乡镇创建“水美乡村”积极性,挖掘潜力,力争在下批创建工作中,郑州市有更多的乡(镇)、村被命名为河南省“水美乡村”。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命名第二批河南省“水美乡村”的通知》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