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0 | 发布日期:2017-01-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工程、灯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1.1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
2.1.2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灯光照明工程
2.1.3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新港十一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新港八路以南,苑陵西路以东。
2.3项目概况: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是园博园A区延伸项目,又称园博园C区,位于新港十一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新港八路以南,苑陵西路以东,总绿化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2亿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
第二标段为: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灯光照明工程;
第三标段为: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
2.6招标范围: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灯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具体工程量范围、采购安装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满足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要求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按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二项以上(含二项)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项目经理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第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二项以上(含二项)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灯光照明施工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的灯光照明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第三标段: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资按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标识、标牌(标志)设计、制作、安装经营许可范围,并具备国家相关机构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自己的独立加工厂,并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土地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独发包的公共旅游建筑或大型园林景观 建筑或国有交通运输场馆建筑的标识系统等供货及安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投标人除应满足以上拟投对应标段资格规定外同时也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1月 11 日至 2017 年 01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和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类似业绩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查看原件留复印件,第三标段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6561382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高铁站广场南路心怡路升龙广场2号楼2号809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9121288
传 真:0371-69121388
2017年 0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