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宣传和推广2015-2016年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609号)精神,决定开展新密市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调动各教师在学科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常态化应用。
(二)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模式,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
同时,本次活动将为2017年国家教育部开展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做好提前筹划与衔接。
二、活动组织
市教体局成立由局领导牵头,基础教育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教学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市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教学研究室按照各自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活动管理员管理,平台、资源等相关技术支撑、保障及培训指导等工作,参与活动指导和市级“优课”评审推荐工作.
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对参与活动的教研员、教师进行学科培训,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优课”评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活动,在总结2015-2016年度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质和水平。
三、活动范围
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为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实施及应用工作,深入推进郑州市“智慧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本次活动特开设“智慧课堂”专项奖。
四、活动时间及参加办法
晒课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4月1日。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账号登录“优教通”资源平台(http://zz.zzedu.net.cn),按网站提示晒课。活动上传的各项数据及所有提交材料,请参照《2016年度新密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知》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各学校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为“一师一优课”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制度保障。市教体局将采用活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全市“一师一优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
(三)指导保障。各学科教研员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级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各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要积极参加“晒课”活动,为“一课一名师”活动打好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晒课”“优课”质量。
(四)绩效保障。参加“一师一优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2017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新密市级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教育培训20学时;获得郑州市级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教育培训30学时;获得河南省级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教育培训50学时。评定为郑州市级的“优课”的教师,由郑州市教育局颁发“一师一优课”活动优质课证书,并在2017年5月份国家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开始后,优先推荐到省级优课评选(在省级优课评选中获奖后将给予一定的优课稿酬);晒课视频将在“优教通”资源平台进行展示(在2017年5月份国家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开始后,晒课视频可再次上传到省“一师一优课”统一晒课平台)。
为保证“优课”视频录制的规范性及质量,“优课”的录制要使用“录播教室”,参选“优课”要求为“手动录播”模式。所在学校要把录课人员的工作记入课时(每录制一节课计两课时),并列入绩效考核。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要积极组织教师对“晒课”“优课”标准、评审办法和活动组织管理与技术支持等相关问题进行培训,认真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案例,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