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光大纺印科技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编制的《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光大纺印科技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州光大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光大纺印科技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据此落实环保设计和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4449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光大纺印科技园,在A区建设服装加工区,年产2000万件服装,在C区建设坯布车间和科研办公楼,坯布生产规模为8000万米,科研办公楼主要功能为培训、研发、办公及职工住宿等。本项目与现有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现有工程:2009年9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审﹝2009﹞318号文进行了批复,2012年10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其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豫环审﹝2012﹞274号),本项目产品为坯布和服装,均全部外销,不作为现有印染工程的原料。建设地点:郑州纺织产业园内,处于化工西路以北,紫竹路以东。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对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使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523-2011)标准。
2. 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等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利用现有厂区处理设施处理。
3.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渗座以防止粉尘流失。
4.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管网。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清洁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5.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时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6.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避免二次扬尘产生。
7.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
1.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浆纱工段废水、生活污水、空调排污水等,项目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统一送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 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由管道排入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
2.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绿化,要求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废料、生活垃圾等利用厂内现有固废暂存间储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 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一根高出楼顶2m的排烟口,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表2标准
5. 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按照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4101001188):生活化学需氧量<1.14t/a,生活氨氮<0.086t/a。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六、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投用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七、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大队负责。
八、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本次审批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