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73/2017-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金政文〔2017〕9号 | 成文日期:2017-01-18 | 发布日期:2017-01-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镇直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登政[2016]3号)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登政[2016]9号)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金店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韶亮 镇长
副组长: 景东辉 镇人大主席
王炎昌 镇水站站长
成员单位:财政所、国土所、环保中队、村镇办、农办、林站、统计站、工办、创建办、园区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金店镇水站,王炎昌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