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中牟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怡景路-中兴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58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7〕8号成文日期:2017-01-20发布日期:2017-01-20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中牟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怡景路-中兴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1月6日,对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中牟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怡景路-中兴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南部汽车产业集聚区内,东侧到中兴路,西侧为怡景路,南侧为郑民高速,北侧至陇海路铁路,道路全长5524.722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管道,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灌溉工程和新建桥梁工程等。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5〕48号文(此道路工程为省市重点考核项目,于2014年12月份完成招投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程序要求,需完善相关立项手续,但由于前期环评、能评及科研编制时间周期过长,导致县发改委未能及时对该批道路进行立项批复,实际立项批复时间为2015年4月份)。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2月25日,合同价款:212065783.10元,变更签证部分为776002.95元。

合同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加暂估量,工程量按设计方案暂估,实际工程量按现场发生核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预算单价执行。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1月2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5月19日。

建设单位: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开封市天宇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华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怡景路-中兴路)道路工程结算价191528339.01元;审定的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为4688593.57元(其中审定的社会保障费金额为3873602.89元,住房公积金金额为814990.68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中恒17-A-005)。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正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牟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怡景路-中兴路)道路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2398267.69元。

经审计,中牟产业集聚区纬四路(怡景路-中兴路)道路工程送审结算价203926606.7元,审定191528339.01元,审减12398267.69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附件: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中恒17-A-005)。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