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5156513/2017-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新郑市,政府,2017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请示,郑州市: | |
文 号新政文〔2017〕4号: | 成文日期2017-01-20: | 发布日期2017-01-21: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转用并征收和庄镇歹庄村,苟郑村、韩庄村、河东高老庄村、河赵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15.0932公顷,其他农用地0.3524公顷,征收和庄镇歹庄村,韩庄村、河赵村村民委员会;新建路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8.5087 公顷,共计23.9543公顷(其中耕地15.0932公顷),作为新郑市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经审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呈郑州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17年1月20日
(联系人:柏智慧 电话:1583820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