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67837439/2017-0003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商〔2017〕32号成文日期:2017-02-08发布日期:2017-02-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成品油批发企业:

为全面总结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商运函〔201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总结2016年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提出2017年工作安排和相关建议,于2017年2月8日前报我局。

二、各县(市、区)商务局要采用会议、电话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将年检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三、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提交年检申请材料时,要提交2016年工作总结(包括经营情况、存在问题,研究提出2017年工作安排和相关建议),附年检材料(一式二份)和年检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市商务局。经实地考察、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商务厅进行年检。

如有问题暂时不能年检的,企业必须出具书面文件申请歇业、延期年检,并说明情况。

四、各区商务局要现场查看加油站(点)设施设备、经营情况,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出具年检初审情况及年检意见的文件,连同企业提供的年检材料一份(材料需按省厅文件要求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年检登记表三份(见附件3),于2017年2月28日前分批报市商务局。

企业在提交年检材料时,还要提交企业2016年度经营情况总结,简要说明企业情况,销售总额、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及年检材料中第9、11项内容(不再单独另提供材料),并提出年检申请。

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需加盖企业公章,经区商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审查人、复查人姓名和日期,不再向市商务局提供原件。

企业提供的上年度加油站(点)全景、加油区4寸彩照各一张,要能够显示加油站全景,加油机台数、枪数,并应与表格所填内容一致。

五、对有问题暂时不能年检的,企业必须出具书面文件申请歇业、延期年检(明确延期时间),说明情况。对于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相关规定,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其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拒不参加年检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已不再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应收回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要求企业申请注销成品油经营资格;对于已不再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拒不主动申请注销的,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查证后,提出建议撤销文件。

六、对于未通过年检的企业,县(市、区)商务局在年检报告中必需逐一进行情况说明,并明确处理意见。

七、各县(市、区)商务局年检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年检中的做法、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企业整改、歇业、注销证书、撤销资格、收缴证书、证书编号梳理、与上年相比加油站点数量的变化等情况在年检报告中进行说明,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年检报告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及附件4、附件5的电子表格上报市商务局。

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可在郑州市商务局网站办事大厅 — 商务信息 — 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系人:樊 梦 贾海彬 联系电话:67180378

电子邮箱:tsc1116@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3.2016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4.2016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5.2016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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