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478/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卫生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卫〔2017〕3号: | 成文日期2017-02-14: | 发布日期2017-02-15: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治疗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控制疫情蔓延,有效救治感染病例,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4日
新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总体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人感染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人禽流感防控、治疗等卫生应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减轻疫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河南省人感染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郑市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等卫生应急工作。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任组长,主管卫生应急和疾病控制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疾控监督科、医政科、基妇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法制宣传科、人事科、财审科、纪检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应急办公室,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卫生系统人禽流感疫情防控和治疗等卫生应急工作;督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和治疗措施落实情况;协调政府和部门参与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应急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
2.2 卫生应急处置
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本辖区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如有需要及时与郑州市成立的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组、检测技术专家组、病例诊断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等卫生应急处置技术专家组取得联系,并取得技术支持。
2.3 市卫生计生委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辖区的人禽流感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做好辖区内人禽流感防治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疫情应对培训和演练,做好物资技术储备;落实好防控、治疗等措施,做好部门配合、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
2.4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立足自身职责,成立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
2.4.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市人禽流感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督导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指导和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开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在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实验室采样和标本运送工作。
2.4.2医疗机构
各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疑似病人的隔离、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病死动物情况以及有病死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人禽流感防治工作。
2.4.3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按照应急指挥调度程序和传染病(疑似)病人医疗转运规范,及时调配应急医疗资源开展病人救治和转运工作。
2.4.4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负责依法开展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 病例诊断与疫情发布
3.1 病例诊断
全市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诊断,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如全市首例病例同时为全省首例病例,则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诊断)。
市卫计委在接到辖区内人禽流感预警病例报告后,立即向新郑市政府和郑州市卫计委报告。由郑州市级专家组根据病例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进行诊断或排除。
3.2 样本采集与检验
市疾控中心负责实施本辖区人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标本采集和运送工作,所有标本全部送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3.3 疫情报告
(1)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发现有流行病学史,且符合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进行网络直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告市疾控中心。
(2)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市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
3.4 疫情公布与通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向有关部门、国际组织、有关国家、港澳台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发布人禽流感疫情信息。省卫生计生委经国家卫计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全省人禽流感疫情信息。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经省卫生计生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全市人禽流感疫情信息。
疫情发生后,市卫生计生委接到上级疫情信息通报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畜牧部门通报疫情信息。
4 应急处置
4.1 疫情状态分级
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危害程度及波及范围,疫情等级划分为4级。
Ⅳ级(蓝色预警),指我郑州市周边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郑州市出现禽类H7N9疫情。
Ⅲ级(黄色预警),指郑州市县(市、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且病例间无流行病学联系,未发生人传人。
Ⅱ级 (橙色预警),指郑州市局部地区发生2例及以上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且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出现人传人的流行病学特征。
Ⅰ级(红色预警),指郑州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爆发,形成蔓延趋势,按照国务院要求启动Ⅰ级响应。
4.2 Ⅳ级应急处置措施
我市周边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我市出现禽类H7N9疫情。市卫生计生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4.2.1密切关注周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和疫情风险评估;加强本地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不明原因死亡等病例的监测、排查等工作。
4.2.2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各项应急技术及物资准备,强化督导和措施落实;开展人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2.3配合畜牧(农业)部门做好动物H7N9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对染疫禽类管理人员及接触人员的相关疾病与健康开展监测、样品采集与检测、流调、追踪和报告。
4.2.4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畜牧部门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做好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药物预防工作。
4.2.5实行零报、日报、有事随时报告工作制度,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及反馈工作。
4.2.6报请本级政府加强对活禽交易、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输入关口管理。
4.3 Ⅲ级应急处置措施
指我市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且病例间无流行病学联系,未发生人传人。在郑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在Ⅳ级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4.3.1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本级政府应急指挥部和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结合控制疫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力量开展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请郑州市有关专家赴现场进行指导、参与疫情的调查处置,并给予技术支援。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疫情信息;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通报人禽流感疫情信息。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监测、医疗救治、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4.3.2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疫情监测,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对人禽流感疑似病例进行实验室采样和标本运送工作。按照《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传染源,开展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等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填写《人禽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并进行网络直报。按照《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组织、指导对人禽流感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畜牧等有关部门做好禽流感疫点的消毒工作。疫区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疫点、疫区内外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定医务工作者(由市卫生计生委确定)或有关防控人员每天到疫点、疫区内进行巡回搜索,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人禽流感病例。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
4.3.3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依法开展有关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监督检查疫情报告、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运行、医疗救治、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3.4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防止医院内感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诊断为疑似病例后,立即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和市疾控中心,由郑州市定点医院或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将疑似病人转送到郑州市定点医院,并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工作。
4.4 Ⅱ级应急处置措施
指郑州市局部地区发生2例及以上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且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出现人传人的流行病学特征。在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省、郑州市相关工作要求,在Ⅲ级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给予支援。
市疾控中心按照人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向当地政府提出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建议。
聚集性病例一经确认后,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4.5 Ⅰ级应急处置措施
郑州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爆发,形成蔓延趋势,按照国务院要求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家、省、郑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在Ⅱ级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4.5.1 市卫生计生委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转运。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须佩戴口罩。
4.5.2 监测策略调整。重点监测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疫苗和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疫苗和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4.5.3 及时组织评估、预测疫苗和药物需求量,组织疫苗、药品的采购供应,及时足量满足疫情对药物的需求。
4.5.4 其它公共卫生措施。市卫计委要及时向政府建议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非疫区的旅行。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市卫生计生委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 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4.6应急反应的终止
Ⅳ级:根据疫情解除情况,由市政府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Ⅲ级:经郑州市防控指挥部下设疫情监测组、信息收集评估组和医疗救治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经专家组风险评估,最后一例确诊病人康复出院后且无新发病例出现,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同意,由市应急预案启动机关宣布终止本市应急响应。
Ⅱ级:末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期结束之后,无新发病例出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由应急预案启动机关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Ⅰ级: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由应急预案启动机关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 保障措施
5.1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人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诊疗能力和水平。
5.2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卫生计生委。
5.3 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市卫生计生委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落实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市疾控中心应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定点医院做好救治药品和器械准备。
5.4 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交通畅通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负责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转运。必要时,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协调调度,保障交通畅通。
6 善后处理
6.1 后期评估
6.1.1 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市疾控中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地确定人禽流感的流行病学特征,追踪传染来源及传播方式,对疫情控制措施以及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主要指标有罹患率、病死率、报告及时率、治愈率等。
6.1.2 消毒效果评价
依据消毒处理正确率、及时率、院内感染率和消毒前后相关指标等,对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6.1.3 结案报告
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后续病例的描述、流行病学基本特征、实验室检测结果、控制措施效果评估等,要结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疫情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应对类似疫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结案报告要求在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反应终止后2 周内完成。
6.2 激励机制
对参加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6.3 责任追究
建立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调度、未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发布,报市人民政府和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单位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辖区的应急预案,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8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4月8日新郑市卫生局印发《新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新卫[2013]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