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孟镇委员会大孟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村、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 索引号:005294992/2017-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孟发〔2017〕1号
  • 成文日期:2017-02-18
  • 发布日期:2017-02-18
  • 体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大孟镇委员会大孟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村、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部门,驻镇企业: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围绕“融入都市,服务项目,建设家园,共享发展”的发展思路,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砥砺奋进,镇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域城镇化、全域旅游步伐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干部群众精神状态积极向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保持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好趋势、好气势和好态势,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草场村等5个综合考评先进村、茶庵村等8个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进村、朱大汉村等15个项目建设先进村、岩庄店村等11个平安建设先进村、派出所等9个优秀镇直单位、河南宏盛集团等3个特殊贡献企业、王俊鹏等6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全镇各村、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奋发图强,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早日实现“全域城镇化、全域旅游”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牟县大孟镇委员会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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