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雁发〔2017〕8号 | 成文日期:2017-02-18 | 发布日期:2017-02-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站所办:
现将《雁鸣湖镇机关各站所办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2月18日
雁鸣湖镇机关各站所办目标考核方案
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各站所办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全体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升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以积极培植“支柱型旅游产业、田园型新城镇建设、生态型现代农业”为中心,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年、重点项目建设年、为民服务活动年”三大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力求目标明确、数据量化、操作简便。注重工作效果,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机关各站所办的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共分为个性目标、奖扣分因素两大模块。
1.个性目标。针对各站所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本站所考核目标,采取百分制。考核目标包括各站所办所承担的常规性、临时性工作任务(80分),不包含包村工作。同时将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10分)、便民服务(5分)、信息报送(5分)一并纳入个性目标考核任务。不涉及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便民服务的站所将两项工作分值分摊到其它工作事项。
2.奖扣分项。主要包括信息报送、荣誉认定、日常管理、参加集体活动情况、站所办综合评价及其他奖扣分因素(详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年底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党政办负责实施。
1.站所办自查。各站所办针对既定个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打分。打分要实事求是,所得分值要提供事实依据。
2.镇党政办审核。针对各站所办打分情况,镇党政办要抽出专人对每一得分项进行审核,审核过程要紧扣档案依据,同时根据统计的奖扣分项目计算结果初步计算分数。
3.站所办综合评价。班子成员对各站所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优秀站所办票决,按照得票结果进行加分。
4.公示。镇党政办综合各奖扣分因素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同时受理各种复议。
5.镇党委研究。镇党政办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提交镇党委研究后公布。
四、考核结果运用
站所办目标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根据得分情况,前7名为A等次,8-14名为B等次,剩余为C等次。站所办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表彰评优的基本依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