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426/2017-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交安〔2017〕57号 | 成文日期:2017-02-21 | 发布日期:2017-02-2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7-02-21 | 废止日期:2017-03-31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各单位: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确保“两会”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交明电〔2017〕7号)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6号文件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做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把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强化层级责任的落实,开展安全形势研判,制定保障措施,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客货运输仍处高峰、春节后企业陆续复产等因素,以及低温、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交安〔2016〕460号)要求,结合“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好全国“两会”期间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准入关,强化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运输船舶船员、危险品运输作业人员、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人员等从业资格的检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认真检查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安排专项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五强化”:一是强化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二是强化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重点区域要派专人到现场值守,严格消防和救生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禁超员超载、违规冒险航行。三是强化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进一步强化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岗前培训。四是强化对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爆炸、起重伤害、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五是强化汽车渡船、旅游船、在建施工项目、办公场所和客运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做好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和事故隐患“日排查、日报告”制度,保持救助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联 系 人:李 娜
联系电话:67885906
邮 箱:zzjtxxc@126.com
2017年2月21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