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1 | 发布日期:2017-02-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5号、16号、17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已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5号、16号、17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
1.2项目编号:YZGJZ2017021501;
1.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4招标范围:
1.4.1自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处至项目红线(以红线外第一个电缆井(含)为界)处的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力井砌筑、电缆标志桩(铭牌)、通讯部分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自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处至配电站10KV高压(根据图纸说明)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根据现场情况,市政电力排管、电缆井等已建部分不属于电力施工单位施工范围)。
1.4.2配电站内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站内、外部通讯及桥架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1.4.3所有电气计量表(器具)的采购、安装、调试,不包括室内低压电表箱体及箱内开关等元件的采购和安装。计量表(器具)采购和安装需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要求。
1.4.4 配电站内接地系统安装、绝缘胶板敷设、维修工具配备、警示标牌(线)悬挂;不包括配电用房土建部分、消防、通风、配电站内照明系统。
1.4.5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负责配电工程的系统调试、组织交工验收,确保正式通电;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
1.5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标段;
1.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5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
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6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
三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7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企业业绩:须提供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变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2.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在投标截止日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同时以项目经理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具有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4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变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2.5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6 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2.7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 22日至2017年 2月 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1号楼(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3.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其中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者选择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567741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01595、55031295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