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统计局“四个转向”引领全年统计执法工作

  • 索引号:005295418/2017-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2-23
  • 发布日期:2017-02-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统计局“四个转向”引领全年统计执法工作

    为了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中牟县统计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提出以“四个转向”引领2017年统计执法工作。

    一是从重管理轻培训转向管理与培训并重。加强执法力量,进一步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充实专职执法人员,增配执法检查办案设备,并对执法队伍实行严格的组织管理。还要在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上下大功夫,不定期地参加市局和县法制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要经常性地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解读行政法规、案例剖析、分组讨论等形式提升执法水平,努力塑造良好的队伍形象。

    二是从重事实轻说理转向说理与说事并进。围绕“说理促和谐、处罚人性化”的执法目标,严格依照程序办案,行政处罚前认真履行告知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正确地使用法律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合理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注重事实认定与说理阐法并重,力求做到“三讲”,即讲清认定事实的事理、讲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处罚裁量的情理,努力做到办案处罚有理有据,让调查对象能够心服口服。

    三是从重处罚轻宣教转向宣教与处罚并举。确立“说理式执法”理念,实现概念到理念的延伸。具体以三种工作理念指导实践工作:一是“执法即服务”的工作理念,把实现社会和谐、为企业服务作为统计执法工作的最终目标。二是帮扶、预警为主的工作理念。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教育劝导先行,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帮助。三是执法与普法并行的工作理念。强调执法到哪里,普法到哪里,使行政相对人及周边群众都从个案中受到法制教育。在执法处罚过程中,本着以“指导在先、教育在先、规范在先”为原则,对情节较轻行为,引入“说、引、帮”等柔性手段,让基层各企事业单位和统计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要求自觉规范改正不正确的统计行为,实现“教育为主、监管为辅、规范在先、查处在后”的和谐执法局面。

    四是从单纯查账执法转向执法与巡查并行。县级执法者要及时了解乡镇统计中心所需的执法要求。鼓励乡镇统计中心将平时统计报表上报中存在瞒报、虚报、迟报的钉子户名单,反馈给县局法规处,县局法规处随时对这些钉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基层统计人员与当地企业统计人员间的矛盾,又能帮助减轻乡镇统计中心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要利用统计巡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要对乡(镇、街道)和“四上企业”开展统计巡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巡查单位在机构设置、基础配备、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巡查联系,共同研究寻求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基层统计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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