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牟县占李社区安置房工程项目

  • 索引号:416211581/2017-0009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01
  • 发布日期:2017-03-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牟县占李社区安置房工程项目

    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牟县占李社区安置房工程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牟县占李社区安置房工程 中牟县占杨路西、迅达路南、同德路北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2575.94万元,占地21651㎡,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74846.51㎡,地上建筑面积60180.89㎡,(含住宅、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用房其中包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用房、便民店、治安联防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开闭所),地下建筑面积14665.62㎡,(车库及配套、非机动车停车区),项目建成后规划安置1556余人。

    施工期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挡、物料覆盖、定时洒水降低影响;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

    营运期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及密闭隔声等措施达做到标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机械强制排风并通过高出地面2.5米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02 中牟县占李社区安置房工程项目报告表正文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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