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2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3发布日期:2017-03-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瑞空路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一标段)

1.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雁鸣路以西、瑞空路以北,占地约45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8.24平方米,设计规模为日转运生活垃圾300吨/天,项目主要建设运转车间、消防泵站、污水池等。

1.3项目编号:YZGJZ2017030202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雁鸣路以西、瑞空路以北;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工程内容,含转运车间、消防水池、地磅、污水池等工程(不含外电工程;不含转运站设备、操作系统、车辆及相关辅助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设计图纸标准)

1.7工期:15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企业业绩:须提供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2.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具有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4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2.5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6 信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3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

3.3.1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3.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3.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3.3.4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

3.3.6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3.7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以上证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者选择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其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6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7741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路东300米威斯顿广场12楼

联 系 人: 班先生

电    话:0371-86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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