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426/2017-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交安〔2017〕78号成文日期:2017-03-07发布日期:2017-03-0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7-03-07废止日期:2017-12-31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安委〔2017〕4号)精神,市交通委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交通委成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委副主任李刚任组长,委机关综合运输处、安全信息处、执法督查处、建设管理处、轨道运营管理处负责人,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信息处,负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委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整治重点

(一)公路桥梁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安保工程实施内容,组织对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合理确定灾害风险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提高抗灾能力;加大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大危桥监控和改造力度,确保桥梁使用安全;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路网保畅和路域综治管理;强化预防预警,提供出行信息服务,让人民群众走平安路、过平安桥。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执法支队、四环中心

(二)道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和“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强制推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在线率100%。重点整治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长途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和货车非法营运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长途货运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整治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动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应急培训,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切实加强从事行业危险品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强化驾驶员、押运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其100%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运管局、修管处、交运集团

(三)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年”、和“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车辆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在线率100%。以班线、旅游客运、公交车、出租车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车辆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严格消防、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以及GPS的安装和动态监控。以客运车辆场站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旅客进站安全检查,严禁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载超员车辆出站。加强车辆站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持消防应急设施完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做好冰冻雨雪和大雾天气道路通行工作。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禁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使用天然气的车辆,能按照检测时间及时进行燃气钢瓶检测,无病车上路,无燃气泄漏等事故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让人民群众乘平安车。

责任单位:运管局、修管处、客运管理处、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

(四)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水上交通严查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及船员无证驾驶、渡船超载运输行为,严格执行渡船航规航法和禁航、限航规定。以快艇、汽垫船舶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船舶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船舶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消防、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操作。

责任单位:海事局

(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开展情况,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加强对重大工程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施工现场管理,重点是抓好大型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质监站、建管中心

(六)机动车维修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及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是否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动车修配行业和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规定和政策标准;整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和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行为;严把机动车准入关和技术关,是否符合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加强机动车修配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  

责任单位:修配管理处

(七)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轨道交通要建立健全运营线路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整治针对发生火灾、列车脱轨、列车冲突、大面积停电、爆炸、自然灾害以及应急设备故障、客流冲击等其他异常原因造成影响运营安全的非常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修订工作。以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为重点,查找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存在隐患。加强对车辆、设备系统的管理维护,加大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普通员工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与应急装备设施,组织应急演练。建立长效机制,保证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责任单位:轨道运营分公司

(八)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管、定期检测,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

责任单位: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轨道运营分公司

(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重点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各单位要建立消防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全员消防宣传教育,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广泛性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其他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实地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大执法力度。行业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罚,绝不姑息。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实行内部责任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约谈检查相关单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行业重点领域整治推进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将整治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格式上报委安全信息处。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李  娜

联系电话:67885906         

邮    箱:zzjtxxc@126.com

                               

2017年3月7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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