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9254/2017-00029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扶贫/业务信息/社会扶贫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扶贫办 | 关 键 词:扶贫 | |
文 号:郑扶贫办〔2017〕22号 | 成文日期:2017-03-06 | 发布日期:2017-03-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定点扶贫
工作队和定点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扶贫办:
2016年是全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各级驻村工作队和干部群众以“N 2”脱贫帮扶计划为主线,以“1 19”行业部门政策体系为支撑,以“五对”为主要举措,以“转扶搬保救”为重点路径,扎根基层,务实苦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全年实现脱贫33936人、退出贫困村119个。在2015年上街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航空港区均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为鼓励先进,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定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定点扶贫工作队
1、在脱贫攻坚中成效明显,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2、贫困户识别精准,符合程序,档案资料齐全;
3、“N 2”帮扶措施制订合理、落实率高、群众满意度高;
4、所驻村扶贫项目当年完工,建设质量高,发挥效益好;
5、抓好党建促扶贫,党支部凝聚力强,所驻村面貌有较大改善,乡村文明意识增强。
年度内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定点扶贫先进个人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着力提升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身入心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积极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党建和扶贫任务;
4、抽查考勤合格,脱贫工作实绩、民主测评结果优异。
二、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优秀定点扶贫工作队
按照市、县派贫困村248支工作队总数20%的比例,拟表彰50个。
(二)定点扶贫先进个人
按照省、市、县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定点扶贫工作队队长、常驻队员,贫困村和面上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不超过总数15%的比例,拟表彰100名。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村支部推荐。
(二)乡镇党委推荐。
(三)县(市)驻村办、扶贫办联合推荐。
(四)市委组织部、扶贫办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推荐意见,结合平时抽查督导情况,参考第三方评估资料,综合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好、选优。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二)严格审核把关
要对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通过评选表彰,充分调动广大帮扶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我市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脱贫攻坚任务。
(三)按时报送材料
各县(市)区务必于3月15日之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和相关材料分别报送市群众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市驻村办、市扶贫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通知可在郑州市扶贫办网站(http://zzsfpb.zhengzhou.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下载。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董安健,联系电话:67178667,电子邮箱:zzqzgzd@163.com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王苗,联系电话:67973971,电子邮箱:zcb701@126.com
市扶贫办联系人: 宋长利,联系电话:67185332,电子邮箱:zzsshc@126.com
附件:郑州市2016年优秀定点扶贫工作队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附 件
郑州市2016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 ||||||||
单 位 | 贫困村数 | 有贫困村的乡镇办数 | 市直扶贫工作队数 | 县级自派扶贫工作队数 | 先进工作队名额 | 先进个人名额 | ||
省级 | 市级 | 合计 | ||||||
新密市 | 28 | 21 | 49 | 6 | 11 | 38 | 9 | 17 |
登封市 | 57 | 28 | 85 | 10 | 20 | 65 | 16 | 28 |
荥阳市 | 27 | 13 | 40 | 8 | 9 | 31 | 8 | 15 |
新郑市 | 13 | 21 | 34 | 6 | 7 | 27 | 7 | 13 |
中牟县 | 14 | 13 | 27 | 7 | 8 | 19 | 6 | 12 |
航空港区 | 11 | 11 | 5 | 3 | 8 | 3 | 6 | |
上街区 | 2 | 2 | 1 | 1 | 1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