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100/2017-00111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键 词:重点项目,通知
文    号:郑政 〔2017〕1号成文日期:2017-03-09发布日期:2017-03-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2017年度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311个 (打捆为248个)现予下达,并将有关事宜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311个 (打捆为248个)现予下达,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坚持 “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项目为抓手,突出项目化带动,紧盯重点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集中力量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确保完成联审联批、年度投资和项目开工、竣工目标任务。各县 (市、区)、开发区对本辖区内的建设环境负总责,对违法阻工妨碍重点项目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项目办对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督查督办,市监察局对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环境实行效能监察。

 三、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内五区的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开工许可等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开工许可等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县 (市)政府、上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开工许可等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对进展缓慢或不再实施的项目,及时取消其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资格;对上年度未结转的项目,不再具有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资格。

 附件:2017年度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311个 (打捆为248个)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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