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186/2017-00042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水利、水务/业务信息/水务项目建设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农业,水利,水务,水利水务 |
文 号:郑水〔2017〕86号 | 成文日期:2017-03-09 | 发布日期:2017-03-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汜水河汜水镇滹沱村至入黄河口段治理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荥阳市水务局、上街区农委: 根据《河南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汜水河汜水镇滹沱村至入黄河口段治理工程列入河南省2017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工程范围为:自滹沱村(桩号39 700)至入黄口(桩号46 380),全长6.68公里。河段大部分位于荥阳市境内(长度6.33公里),部分上游段位于上街区境内(长度约300米)。 目前,工程初步设计已经郑州市水务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批复。根据《郑州市水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荥阳市汜水河汜水镇滹沱村至入黄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郑水〔2017〕33号),汜水河汜水镇滹沱村至入黄河口段治理工程总投资为2998.2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861万元,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投资;附属物补偿费用137.18万元,由县级自筹解决。 因工程涉及荥阳、上街两地,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我局于2017年1月24日组织召开了汜水河治理协调会,荥阳市水务局、上街区农经委分管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参会,经各方协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 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现对各方责任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荥阳市负责工程建设、县级配套资金、辖区内附属物征迁工作及相关费用;上街区负责辖区内附属物征迁工作及相关费用。根据上级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汜水河汜水镇滹沱村至入黄河口段治理工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