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盐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092535802/2017-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新郑市盐业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年报: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9:发布日期2017-03-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盐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郑市盐业管理局联系(地址:新郑市新建路536号; 邮编:451100; 联系电话:0371-62693237; 电子邮箱:yan6267@163.com )。

一、概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盐业局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成人员,配备专职人员1名,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依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我单位在郑州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系统上公开了组织机构、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务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综合政务类政府信息13条。

(二) 公开形式

我单位将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单位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单位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单位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单位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我单位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在原有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媒体上的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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