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883/2017-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民政局 | 关 键 词:残疾人补贴,发放,补贴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6 | 发布日期:2017-03-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是认真核对。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材料认真核对,建立一人一档,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做到不虚报、不错报、不漏报。
三是细化标准。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又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可两项同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