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02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通知 | |
文 号:登煤字〔2017〕26号 | 成文日期:2017-03-18 | 发布日期:2017-03-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煤〔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结合郑州市及我市复工复产文件精神,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严格按程序复工复产,未经验收批复,严禁私自复工复产。
附件: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及
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