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6263054/2017-000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6 | 发布日期:2017-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新购置环卫车辆验收工作,确保环卫车辆正常投入使用。综合执法局市政管养中心分别于3月8日上午和3月14日上午,会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雷沃工程机械相关工作人员验收8台小型养护车和15台雷沃铲车车辆情况。
车辆验收采取逐台检验、逐项核查的方式。一是检查车辆外观和内饰,确认是否外观完好无损、内饰干净整洁;二是仔细核对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上一致;三是认真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经验收,8台小型养护车和15台雷沃铲车全部验收合格。下一步,将尽快投入使用,为航空港实验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提高环卫作业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