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国用(2004)字第MS3222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03-21 郑州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索引号:005252370/2017-00321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土地登记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键词:土地证,遗失,声明文号成文日期:2017-03-16发布日期:2017-03-21体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关于郑国用(2004)字第MS3222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声明张卫国因保管不善,将与郑国用(2004)字第MS3222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现声明该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卫国 2017年3月16日 标签: 上一篇:关于郑国用(2004)字第MS3275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