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3725785/2017-0032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
|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食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3 | 发布日期:2017-03-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区食药局带领梧桐食药所对位于梧桐办事处的2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本次检查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从环境卫生、原材料采购验证、人员管理等7个方面逐一进行了核查,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依据《食品安全法》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下一步梧桐食药所将按照区局要求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保障重点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