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宗教局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67089/2017-001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宗教局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28
  • 发布日期:2017-03-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宗教局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附件1: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依法加强对全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内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渗透活动的斗争;

    支持、帮助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往来;审核有关组织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审定朝觐人员;

    指导乡(镇)、办事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宗教活动中心、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7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4万元(财政拨款133.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9万元,项目支出46.3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民族事务)71.9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9万元、民族工作专项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宗教事务)5万元、宗教工作专项12.3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7、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7万元;项目支出46.31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少数民族扶持资金20万元;

    项目依据及资金测算:注:主要拨付给清真寺、少数民族聚居村及杂居村,用于清真寺、民族村内基础设施的改善等。

    2、宗教教职人员社保补助金12.3万元。

    项目依据及资金测算:注:依据郑州市宗教局、郑州市人力社保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卫生局,郑族【2010】12号《关于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33.4万元,比上年增加23.65万元。增加原因:专项少数民族扶持资金增加10万元,2017年人员工资增发、社保缴费调整、公积金缴存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7.3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不增减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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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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