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50/2017-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03 | 发布日期:2017-04-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4月1日,大金店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会上,刘剑平所长通报了近期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情况,对矫正人员王金星、郑超涛出现两次定位不正常提出口头批评,并责令在所学习,以加强矫正思想意识。我所传达了市局有关河南省社区矫正统一卷宗会议精神,要求全体矫正人员持续提高矫正认识,跟紧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做到“不掉队、不冒尖、不出格”,特别是清明节假日期间,保证手机定位每天24小时运行,有事先请假报批,不违规越区。同时,我所还倡导矫正人员,要文明祭扫,积极劝导家人及亲朋好友,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使用明火,防止因祭祀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