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 索引号:058796312/2017-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4-03
  • 发布日期:2017-04-03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7-04-03
  • 废止日期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附件1: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负责常西湖新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城乡拆迁、商业地块运作、土地整理、安置区建设和投融资服务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内设5个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负责中心文件收发、文字材料、会务等文秘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工程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督,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3.合同预算科

    主要职责为: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工程招标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预算工作;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4.财务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投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工作;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5.国土规划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协调涉及常西湖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专项规划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区域内的土地整理和储备;负责区域内土地开发、利用等手续报批;负责辖区土地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职工9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36万元(财政拨款92.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城乡社区支出81.75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主要项目: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2.36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原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在职人员数目无变化,经费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 附件2: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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