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3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0 | 发布日期:2017-04-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2017-2020年维修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2017-2020年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9)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实验区监控系统道路视频监控360个,电子警察22套116个、高清卡口22套130个、社会监控资源600余个等维修养护服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范围:实验区监控系统监控探头、高清卡口及相关监控平台设备等全年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详见招标文件维护清单);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维护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热线支持,1小时内立即赶赴现场处理。3小时内处理完故障。重大故障如果在24小时内未能处理,及时上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处理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名人需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所有报名企业须在郑州设立分支机构(注册地在郑州的企业除外);
3.6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1号楼)报名。
4.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报名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料(近半年);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
(7)郑州分支机构证件;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
上述所有证件需要提供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套用于存档(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86198877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0926170
邮 箱:longhuadl@163.com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