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752277600/2017-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预算,新郑市,安监局,2017: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9:发布日期2017-04-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行政单位,成立于2002年7月,主要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职业健康监管科、煤监科十个职能科室;下设二级机构五个: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中心(自收自支单位)。

全局编制共11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91人;自收自支人员10人。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中央煤炭企业、省骨干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中央化工(含石油化工)、省属化工(含石油化工)除外)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中央煤炭企业、省骨干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中央化工(含石油化工)、省属化工(含石油化工)除外)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负责地方主体企业煤矿、地方单独保留煤矿及兼并重组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地方主体企业煤矿、地方单独保留煤矿及兼并重组煤矿行业管理工作,分析全市煤炭工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

(六)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按照县(市)区的管理权限,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社会中介机构及安全评价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中央煤炭企业、省骨干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中央化工(含石油化工)、省属化工(含石油化工)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中央煤炭企业、省骨干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矿,中央化工(含石油化工)、省属化工(含石油化工)除外)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1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1万元,收费罚没收入14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工资福利支出9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2万元;收费罚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执法车辆用油、正常保养和维修费用。

附件:新郑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报表


附件
  •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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