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3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4发布日期:2017-04-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JZ2017041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B区(双鹤湖中央公园)莲鹤湖内;

2.3建设规模:观景广场前,长250米,宽150米水域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详见设计范围图纸。

2.4招标范围: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与安装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喷泉平台系统、给排水、控制、灯光、电器等所有内容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与安装施工,控制室、设备房土建工程的施工建设等。喷泉的元素构成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各自优势自定。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0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水景设计施工甲壹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水景工程项目管理经理证书,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喷泉景观工程的施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喷泉水景工程项目管理经理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证明;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10)信誉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检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女士

电 话:0371-565672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西三环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706室

联 系 人: 闫先生

电 话:0371-63393080/6338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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