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绿雕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3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4发布日期:2017-04-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绿雕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绿雕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绿雕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绿雕的制作、运输、安装及花卉供应、后期养护管理和拆除等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期要求:2017年9月20号前必须竣工验收合格,养护周期至11月底。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企业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园林博览会或园艺博览会或绿博园等相关施工经验;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4)企业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园林博览会或园艺博览会或绿博园等相关施工经验;(提供合同协议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56561382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7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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