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57/2017-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告政[2017]63号成文日期:2017-04-15发布日期:2017-04-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告成镇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5日       

 

告成镇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镇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省和郑州市以及登封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针对居民冬季采暖和炊事用煤,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燃煤污染进行治理,有效解决我镇冬季取暖期大气污染问题。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洁净型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大幅度减少散煤燃烧污染;加强散煤销售点执法监管,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镇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推进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全域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除外)。力争2017年9月30日前实现全镇地区无散煤使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镇区域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散煤复烧,大幅降低燃煤污染。

三、重点任务

工作重点是主要以罐装气解决炊事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规划实施天然气供给。以“电代煤”和高效节能炉具解决冬季采暖问题。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鼓励条件较好的居民户实施“电代煤”。2017年,高效节能炉具使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电代煤”工作。力争2017年9月30日前实现辖区内无散煤使用。2018年10月底前,继续推进“电代煤”工作,现有燃煤户的60%完成“电代煤”。

1.加快罐装液化气规划布局布点和安全供应工作。加大罐装气站点建设,居民炊事能源需求全部由罐装气替代解决,政府对居民生活用气给予补贴。

2.推进实施“电代煤”。有条件的地区,居民冬季采暖实施“电代煤”,对居民购置采暖设备和采暖季用电进行补贴。

3.大力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针对农村燃料多样化的特点,推广使用热效率在70%以上、供暖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满足居民单户取暖需要)的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政府负责招标采购工作,或者提供清洁燃烧炉具产品目录供居民选择购买,对居民使用节能炉具和洁净型煤按上级有关政策给予补贴。

四、支持政策

对居民炊事、居民采暖予以补贴,种养殖业、个体工商餐饮业和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不执行补贴政策。

1.生活用气补贴。对区域内天然气网络尚未覆盖、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补贴政策参照城市建成区。

2.“电代煤”支持政策。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设备购置和用电补助参照城市建成区执行。

3.洁净型煤及型煤专用炉具支持政策。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给予适当的补贴,由郑州市及登封市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采取型煤与炉具捆绑销售模式,居民每购置一台型煤专用炉具,需同时购买1吨以上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按照售价给予适当的补贴,补贴资金由郑州市及登封市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

五、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宣传形式,加强对散煤治理的正面舆论宣传,加大对“气代煤”和“电代煤”工作宣传力度,引导我镇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及高效节能环保炉具替代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及落后炉具,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驱动的生活和取暖设备,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全镇大气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指定专人收集和汇总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下午4点前在“告成镇散煤治理工作交流群”上报本周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实施零报告制度;临时安排部署的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及时上报。以书面(村委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镇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电子邮箱dfgcgyb@163.com,联系电话:6295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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