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70631069/2017-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三公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6 | 发布日期:2017-04-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营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局面,按照县委编委核准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要求,爱卫办共设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业务科、健康教育所。
1.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等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负责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长期规划、短期计划。
3.根据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协调各委员部门(成员单位)完成分担的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5.负责协调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及其监督工作。
7.负责实施全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其监督工作和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
9.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及卫生村(乡、镇、县城)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10.负责城乡群众公共卫生监督,组织实施社会监督活动,开展全县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11.负责全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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