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05295258/2017-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牟县司法局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6发布日期:2017-04-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的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全县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6.指导全县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全县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负责司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通讯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教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46人,离退休人员17人,现有执法执勤车用车6 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6万元(财政拨款10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5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万元,项目支出74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67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35万元、普法宣传支出37万元、律师公证管理支出45万元、法律援助支出40万元、社区矫正支出170万元、司法鉴定支出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74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民调员工资2116800元

2016年安排此项经费2116800元,民调员工资申请金额是2116800元,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提高调解员业务技能增强调解员责任感和使命感。

主要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郑政[2007]28号文件第四项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  第10条按常住人口数以每年人均0.5元。882人×400元×12月=4233600元,上级和同级各负担一半,县级2116800元。

2、普法工作经费372800元

2016年安排此项经费372800元,普法工作经费申请金额是372800元,为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普法宣传无死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经费保障(按全县人口人均0.8元)。

主要依据:中共中牟县委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第七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第5条按全县人口0.8元每年的标准,全县人口46.6万人。466000人×0.8元= 372800元。

明细组成: 普法宣传栏 27套×4500=121500元    普法宣传手册3万本×4.0元=120000元   宣传彩页26500元    办公费用24800 元     培训费15000元        宣传费55000元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702000元

2016年安排此项经费133400元,社区矫正经费申请金额是851人×2000元= 1702000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充分发挥矫正在教育改造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

主要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财行[2014]327号文件第三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第二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县社区矫正人员851名。

办公费、培训费(143700元)办公费(文书资料、打印复印、档案装订管理等)共需20000元。

培训费,需对35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按每人2000元计算共需40000元。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及社会保险费(940800元)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1︰15的要求,2016年需2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按每人每月2000元,全年需940800元(按照《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要求,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开招聘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规范管理)。

 “司法通”终端设备通讯费(60000元)为局30名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人员交“司法通”终端通讯费设备费,每部每年使用费1700元,共需30×2000元=60000元。

办公设备费(17200元)为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配备社区矫正执法专用设备(包括:执法记录仪、盾牌、狼牙棒、钢盔、强光手电等)。

调查评估费(52000元)开展一次调查评估需2名工作人员3-5天,2016年共接受委托调查评估200人,按每人次260元,需52000元

7、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及办案工作经费675000元(每件1500元×450件)

2016年安排此项经费160000元,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及办案工作经费申请金额是675000元,做到应援尽援。

主要依据: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定额补贴标准的通知郑财办行[2014]15号文件第九条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成本费按照500—4000元标准支付。(每件1500元×450件)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266万元,比上年增加268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231万元,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增加3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72万元,我局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维修,公用经费增加32000元,较上年略有增加,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经费51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其中公证处办公设备(收费安排),预算安排其他货物80000元,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经费(收费安排),预算安排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26000元,2017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73100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办公家具63200元,2017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电动警车57600元,办公家具187300元,其他网络设备22000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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